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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條款與隱私權政策

親愛的玩家您好:
立本約旨在明定使用者,在進行本網路遊戲時,應享之權利與應盡之義務,亦同時記載本遊戲所屬之公司,應該擔負之各項責任,請務必詳讀本約之內容,以保障您個人權益。一旦您案下「同意」鍵後,即表示您同意且願意,在使用本公司所做各類服務時,恪遵本約之諸項規定,如有違法願負相關法律責任。如您無法接受本約內容,請您按下「不同意」鍵離開遊戲。
如您是未滿二十歲之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則您必須在加入會員前,請您的父母或監護人閱讀本合約書,並得到其同意,才可註冊及使用本方所提供之會員服務;一旦您完成註冊並開始使用本方所提供之服務,即推定您的父母,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已經閱讀,並了解與同意本方之各會員服務條款。
親愛的玩家您好,立本約旨在明定使用者,在進行本網路遊戲時,應享之權利與應盡之義務,亦同時記載本遊戲所屬之公司,應該擔負之各項責任,請務必詳讀本約之內容,以保障您個人權益。一旦您案下「同意」鍵後,即表示您同意且願意,在使用本公司所做各類服務時,恪遵本約之諸項規定,如有違法願負相關法律責任。如您無法接受本約內容,請您按下「不同意」鍵離開遊戲。如您是未滿二十歲之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則您必須在加入會員前,請您的父母或監護人閱讀本合約書,並得到其同意,才可註冊及使用本方所提供之會員服務;一旦您完成註冊並開始使用本方所提供之服務,即推定您的父母,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已經閱讀,並了解與同意本方之各會員服務條款。當您開始使用由本公司所提供之【樂庚遊戲有限公司】平台遊戲服務或其他加值服務(以下統稱「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已審閱本合約超過三日,並同意遵守本合約【樂庚遊戲有限公司】平台下各遊戲管理規範【樂庚遊戲有限公司】網站所公告之所有注意事項及中華民國法律之規定。

一、合約之內容:
以下視為本合約之一部分,與本合約具有相同之效力:
1. 本公司有關本服務之廣告,公告,活動規定或宣傳內容。
2. 費率表,各遊戲服務合約及遊戲管理規範。
前項合約內容互相間有衝突者,應為消費者有利之解釋。

二、名詞定義:
以下之名詞定義適用於本使用者合約,各遊戲服務合約及遊戲管理規範:
1. 遊戲平台:指由本公司為提供本服務所建置之平台。
2. 儲值:係指會員給付本公司之金額後,兌換為遊戲平台之點數,會員得再以點數使用本服務。 3.遊戲:係指會員以其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電腦等設備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經由本公司所架設遊戲及其服務。
4.程式漏洞(BUG):非本公司設計本服務程式時所預見或規劃之遊戲呈現方式,操作模式或所表現之遊戲結果。
5.外掛程式:係指除本公司提供之線上遊戲程式與會員使用設備之作業系統程式,輔助作業系統運作之相關程式,連接網際網路所需之必要程式外,非本公司所提供用以影響本公司線上遊戲程式運作或影響封包傳輸之程式。
6.遊戲歷程:係指自會員登入遊戲平台使用本服務起,至登出遊戲平台為止,遊戲平台系統對會員使用本服務過程所為之紀錄。
7. 禁言處分:係指暫停會員於遊戲平台一定時間內輸入文字顯示之權利。
8. 角色停權:係指暫停會員使用於遊戲平台中自行設定之角色人物。
9. 暱稱:係指會員於遊戲平台中自行設定的虛擬角色的名字。
10.遊戲管理規範/服務合約:係指由本公司訂立,供作規範各遊戲或各代理遊戲進行方式之規則,且構成會員,本公司雙方合約之一部分,與本合約具有相同效力。
11.遊戲套件:係指具備主,副程式,且能完整執行線上遊戲全部功能之軟體。
12.必要成本:係指會員進行本遊戲期間之本公司最低遊戲營運成本,包括倉儲,貨運,上下架,代銷抽成等通路成本,及設計,製造,包裝與服務遊戲點卡產生之直接成本。

三、本服務範圍:
本合約所提供之本服務,係由本公司提供遊戲平台,讓會員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登入進行線上遊戲。但不包括會員向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業者申請接取網際網路之服務及提供上網所需之各項硬體設備。

四、個人資料之提供與保護:
會員申請使用本服務,應於遊戲平台登錄完整,詳實,真實且為符合身分證明文件之個人資料,會員所登錄之資料有錯誤或已變更時,應隨時向本公司申請更正之。(請注意保管個人帳號,密碼及身分證字號等資料,為維護自己權益,切勿使用他人身分證字號等資料申請,如有違反之情事,本公司有權暫停會員使用本服務。) 如會員疏漏未提供真實完整之資料,或原登錄之資料已不符合真實而未更新,本公司得於會員提供真實且完整之資料前,本公司得暫停會員使用本服務,遊戲歷程查詢,其他與本服務相關之服務,以及帳號內未使用的點數。 如會員申請使用【樂庚遊戲有限公司】所提供之代理遊戲服務者,即視為會員同意本公司得將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轉交予代理遊戲之授權人(即與本公司簽署代理遊戲之代理合約之第三人),惟本公司應告知代理遊戲之授權人不得違法或於為會員使用代理遊戲服務之範圍外,使用,洩漏或交付會員個人資料予其他人,個人資料之保護依照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使用線上遊戲,請會員小心個人資料勿外洩,注意網路交友及遊戲詐騙事件(如虛擬祕寶或遊戲帳號交易等)。

五、帳號與密碼之使用:
會員於本服務註冊程序中應自行設定一組帳號及密碼,經本公司遊戲平台核對確認後即設定該組帳號及密碼予會員使用,該組帳號一經設定即不得變更,且僅供會員使用,會員不得將該組帳號,密碼轉讓,交付,揭露或出借予第三人,如因而產生糾紛,由會員自行負責。 因應現行詐騙及資安事件頻傳,會員的密碼可能被他人無意或刻意透過任何途徑取得使用,造成會員的損失,會員應每三個月至少需定期更新一次密碼,以保障會員帳號密碼的安全性。會員取得之密碼需於本公司提供之修改機制進行變更。 會員就本條之帳號及密碼的保管負全責,如因保管不周或未定期更新密碼致帳號,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此屬可歸責於會員之情形,亦由會員自行負責。 (請注意,保護帳號的安全是自身的責任,若會員的帳號或設備因病毒,利用任何非本公司之連結方式進行本遊戲所造成的結果,因而造成被盜取帳號之類似情事,本公司將不承擔任何損失。)

六、帳號密碼遭非法使用之通知:
任一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會員之帳號,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會員接獲本公司通知,或會員通知本公司後,經雙方確認有前述情事者,本公司應立即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限,並更換新帳號或密碼予會員。 前項情形者,不得將本公司所採取之措施解釋為本公司對您有明示或默示擔保或賠償責任,本公司應返還會員其已被遊戲平台系統扣除之儲值或補償相當於被遊戲平台系統所扣除之儲值價值之費用,但可歸責於會員者,不在此限。

七、電磁紀錄被不當移轉時之處理方式:
會員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且遊戲電磁紀錄遭不當移轉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查證,經本公司查證會員之個人身分無誤及以檢視IP位址是否為會員未曾使用過之位址方式查證確認後,應立即暫時凍結該組帳號,其他可疑帳號及持有遭不當移轉電磁紀錄之帳號,並暫時限制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就本服務之使用權利。
本公司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持有前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提出說明。
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本公司應直接回復遭第三人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會員,如不能回復者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之限制。惟本公司有提供免費安全裝置而會員不使用,本公司得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會員。(請注意:該第三人應負其所有法律責任,本公司得暫停該第三人之權利以進行配合司法調查,本公司僅協助會員相關電磁紀錄移轉之調查,不任何損害或補償之義務。)
持有第一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不同意本公司前項之處理,本公司得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
本公司依第一項規定限制會員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本公司不得向會員收取費用。
會員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本公司或其他線上遊戲使用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八、會員資料處理:
對於會員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會員同意本公司得於履行本合約的目合理之範圍內保存,蒐集,處理,傳遞及使用會員個人資料或其衍生之相關電磁紀錄,以提供會員其他資訊服務,或做成會員統計資料,進行相關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或為任何之合法使用。
對於會員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本公司在未獲會員同意之前或非為履行本合約目的,不對外揭露會員之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但下列情況不在此限:
1. 受司法,警察或其他有權機關基於法定程序之要求時。
2. 於維護公益或保護本公司或他人權益時。
3. 因會員之行為違反法令或本服務條款之規定時。
4. 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其他會員或第三人之人身,交易內容,遊戲歷程,個人資料之完整安全時。

九、本服務應載明之資訊:
本公司應於遊戲平台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1. 依電腦軟體分級辦法規定標示遊戲分級級別及禁止或適用使用之年齡層。
2. 使用本服務之最低軟硬體需求。
3. 第十條第一項所列之退費權利。
4. 有提供安全裝置者,其免費或付費資訊。

十、遊戲套件與軟體之退費:
會員得於購買本服務遊戲套件或付費下載本服務相關軟體後七日內,向原購買處業者,請求全額退費。但已於遊戲中使用之遊戲套件或軟體者,不在此限。 前項之遊戲套件與軟體,係指會員透過實體或虛擬方式所購買者而言。 (請注意:退費時應檢具購買時之發票及保持產品,包裝之完整性,包含銀漆不得刮開等) 第一項情形,原購買處業者不處理或無法處理者,由本公司依會員之請求立即退費。

十一、遊戲歷程之保存期限,查詢方式及費用:
本公司應保存會員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且保存期間為三十日,以供會員查詢。如逾電磁紀錄保存期限三十天者,恕本公司無法受理會員之查詢申請。 會員得以書面,網路,或親至本公司之客服中心申請調閱會員之個人遊戲歷程或因誤植而更正會員資料等之相關會員服務申請,且須提出與身分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查詢費用為新台幣貳佰元,由會員負擔。 本公司接獲會員之查詢申請,應提供第一項所列之會員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日內以光碟或磁片等儲存媒介或書面,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

十二、本服務之暫停服務與更改:
於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得停止或中斷提供服務,且不負任何責任:
1. 發生突發性之軟硬體設備與電子通信或網站營運設備故障時。
2. 任何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致遊戲平台無法正常營運,而無法提供本服務時。
3. 本公司對於遊戲平台,本服務程式或各線上遊戲等軟硬體設備進行定期性或例行性維護。
4. 因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本服務無法提供服務時。
5. 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其他會員或第三人的人身資料之完整安全。
會員應瞭解並同意,遊戲平台或本服務程式可能因本公司,其他協力廠商或相關電信業者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或失靈,阻礙而全部或一部中斷,暫時無法使用,遲延,或造成資料傳輸或儲存上之錯誤,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統竄改或偽造變造資料等。

十三、連線品質:
本公司各項系統設備因預先計畫所需之系統維護停機,應於七日前於遊戲平台中公告,且於會員登入時通知,並於遊戲中發佈停機訊息。 本公司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的情形。如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不能提供會員服務時,本公司應返還會員以被扣除之儲值,或免收相當的遊戲費用,或遞延會員得使用本服務之時間。 本公司係屬網路服務內容提供廠商而非ISP業者,若因ISP網路連線的品質不良或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原因,造成遊戲進行中產生LAG或進度回溯的情形,而造成會員的損失,本公司將不負賠償責任。

十四、系統安全,程式漏洞:
本公司應依本合約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服務時,維護其自身設備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電腦系統或電磁紀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如本公司伺服器超載致有電磁紀錄無法寫入或相類似情形發生),本公司應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如重開伺服器,將遊戲回復至未超載前之狀態)。 本公司電腦系統發生第二項所稱情況時,於完成修復並正常運作之前,本公司不得向會員收取費用。 因本服務程式漏洞致會員受損時,本公司應依會員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本公司能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當本服務因硬體設備變更,調整或使用者人數增加時,會員同意本公司可以將您使用的帳號及遊戲紀錄轉移或複製至其他位置,本公司也承諾願意配合進行相關設定以因應此類調整。

十五、合約終止及退費:
會員得隨時通知本公司終止本合約。本合約終止時,本公司,應於會員完成退費申請程序後開始起算三十日內,將會員帳號內未使用之儲值扣除贈送點數,再從其中扣除本公司之必要成本55%(即非贈送點數之55%為本公司必要成本,剩餘之45%為實際將退還之比例)後,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本公司未使用之儲值或遊戲費用,但會員應自行負擔匯費與郵資,惟若扣除必要成本後,實際將退還之點數,不足抵償匯費與郵資者,會員應自行至本公司進行現金退費。會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本公司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會員後,得立即終止本合約:

1. 以本公司或類似本公司之名義使用本服務者。
2. 使用中文,英文及數字以外之字元及不雅文字作為本服務之名稱。
3. 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本公司遊戲平台或本服務程式之惡意攻擊或破壞者。
4. 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本服務之程式漏洞(BUG)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使用本服務者。
5. 會員透過其他通路儲值,而後拒付款項或有任何造成本公司或第三人實質財務損失之情事者。
6. 其他違背法律,命令之行為。
7. 經司法機關查獲任何不法之行為。
8. 違反本合約或遊戲規範情節重大者。
本公司對前項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舉證時,本公司應對會員因終止合約所生之損害賠償責任。

十六、特種買賣消費者之特殊契約解除權規定:
會員得於開始使用本服務(即會員首次登入遊戲平台任何一款遊戲或首次進入任何一款遊戲,即屬之)後七日內,以電子郵件或書面告知本公司客服服務中心解除本契約,會員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會員得就未使用之儲值並於扣除贈送點數後,向本公司請求退費。

十七、風險承擔:
會員同意使用本服務係基於會員個人意願,並同意自負風險,包括因為自遊戲平台下載資料或圖片,或自本服務中獲得之資料導致會員的設備系統損壞,或是發生任何資料流失等結果。

十八、智慧財產權:
遊戲平台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包含但不限於虛擬商品,祕寶,虛擬金幣等電磁紀錄),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為本公司或其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本公司或其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會員不得擅自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否則應負所有法律責任。 前項情形,會員亦不得對於因持有或占有本公司遊戲平台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而為移轉,買賣,讓與或其他處分之行為。

十九、申訴權利:
會員不滿意本公司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費,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本公司依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至本公司之服務中心或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申訴,本公司應於接或申訴後,於十五日內回覆處理之結果。 本公司應於遊戲平台,遊戲管理規則或服務合約中明訂服務電子郵件位址。

二十、遵守中華民國法令:
會員應遵守所有與登入遊戲平台及使用本服務相關之中華民國法令。 若會員的行為違反本合約或法令規定,本公司得暫停會員帳號使用權,停止提供本服務,並依第十五條終止合約規定終止本合約,會員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 會員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國際網際網路規定與慣例。若使用遊戲平台台灣地區以外之網路,同意遵守各該網路當地之法令及網路慣例;本公司僅提供台灣地區(包含台,澎,金馬等地區)之會員服務。 會員同意並保證不公布或傳送任何毀謗,不實,威脅,不雅,猥褻,不法,攻擊性,毀謗性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的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於遊戲平台上。 會員保證不會於遊戲平台或本服務從事廣告或販賣商品或虛擬商品,祕寶,虛擬金幣等之行為。 會員保證不會於現實世界中交易本服務所提供之任何內容(包括且不限於帳號,虛擬物品,虛擬貨幣,電磁紀錄等),一經查證屬實,本公司得立即暫停會員使用繼續本服務之權利,且依第十五條終止合約規定終止本合約。若因前述行為招致其他法律糾紛,本公司概不負責。 會員同意避免在公眾討論區討論私人事務,發表文章時,應尊重他人的隱私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會員同意必須充份尊重智慧財產權,禁止發表侵害他人各項智慧財產權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會員同意本公司擁有一切有關本網路遊戲之智慧財產權,以及其他相關服務之所有權利。為經合法授權者,不得予以出租,轉售或從事其他營利行為,更不得對本網路遊戲進行複製(copy),散佈(distribute),修改,解碼(Decompile),還原工程(ReverseEngineering),反向組譯(Disassemble),或任何更動,破壞等行為,如會員有違法之情事發生,須負相關法律責任。

二十一、刪除過期帳號:
會員帳號超過一年(含)未登入遊戲平台並使用本服務者,本公司得於通知後30日內刪除該帳號,並回收相關虛擬遊戲套件。
本服務各線上遊戲公告停止營運滿30天,會員仍未辦理相關補償程序,視同會員同意依本公司所公告之處理辦法履行,絕無異議。
本公司實施本條各項刪除帳號行為前,均將在遊戲平台各遊戲網頁公告及電子郵件通知30天後實施。

二十二、計費標準:
本服務之各項費用收費標準詳如費率表(請詳閱本服務各遊戲網頁)。 費率如有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若新費率高於舊費率時,會員在新費率生效日前已於遊戲平台中登錄之儲值應依舊費率計收。如採計時制者,每次計價單位為1小時費率計算。 費率調整時本公司應於調整生效日起三十日前,於遊戲平台,各線上遊戲平台,遊戲進行中或遊戲起。始畫面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會員。

二十三、退費標準:
會員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含)內須持購買發票及完整的本服務商品(如商品銀漆不得刮開,序號不得破損或不全)逕向當時購買原購買處之業者請求退費申請退費。 會員於購買或取得本服務商品滿七日後,不得在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授權之銷售通路請求退費,且本公司及本公司授權之銷售通路有權拒絕會員之退費要求。

二十四、電磁紀錄:
本服務之所有電磁紀錄均屬本公司所有,本公司並應維持會員相關電磁紀錄之完整,會員僅取得該電磁紀錄之使用支配權。

二十五、遊戲管理規範:
為確保遊戲進行之秩序,本公司得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範或遊戲規則,會員應遵守本公司公告之遊戲管理規範或遊戲規則。 遊戲管理規範或遊戲規則視為本合約之一部份,與本合約具有相同效力。 遊戲管理規範之變更應依第三十一條之程序為之。 遊戲管理規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規定無效:牴觸本合約之規定。剝奪或限制會員之合約上權利。但本公司依本合約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處理者,不在此限。

二十六、違反遊戲管理規範/服務合約之處理: 除遊戲規定及本合約規定外,有事實足證會員於本遊戲中違反遊戲管理規範或服務合約時,本公司應於遊戲平台或遊戲進行中公告會員帳號,並以線上即時通訊方式或電子郵件通知會員。經本公司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本公司得依遊戲管理規範,按其情節輕重限制會員之遊戲使用權利。

二十七、免費遊戲:
若本公司提供免費遊戲使用本服務,會員應自行負擔網際網路連線費用及配備上網所需之費用。 會員一經儲值取得虛擬遊戲幣後,有償取得的部分,得依第十五條之規定終止本合約後辦理退費。

二十八、送達:
有關本合約所有事項之通知,會員同意本公司以會員登錄的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 前項電子郵件地址變更,會員應即通知本公司,並同意改依變更後之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 本公司依本條電子郵件地址所為之通知發出後,經通常之傳遞期間,即推定為已送達。因會員之故意或過失致本公司無法為送達者,本公司對會員因無法送達所致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二十九、信用卡使用安全之維護
1. 第一次刷卡:
本公司會針對所有第一次至本公司網站使用的信用卡資料與銀行進行持卡人資料確認的動作。當會員所使用的信用卡持卡人資料經銀行驗證有問題時,本公司將先行取消會員的交易並將儲值點數清除,同時請客服人員與會員聯繫,進行交易確認的動作。不論任何原因,當本公司客戶服務人員無法與您取得聯繫時,將先暫時終止您繼續使用信用卡儲值的服務功能。
2. 信用卡盜刷或取消交易:
當會員的會員帳號發生信用卡盜刷或取消交易的狀況時,本公司將凍結會員的會員與遊戲帳號使用權,同時請客戶服務人員與會員聯繫。若取得聯繫後,會員無法提供付款憑證證明,本公司會要求會員先繳付積欠未繳的款項後,方得繼續使用本服務。一經拒絕,本公司即將帳號所有人資料及信用卡刷卡消費紀錄比對彙整,送請檢,警單位偵辦,並追究民,刑事之相關責任。若客戶服務人員無法與會員取得聯繫,事件發生七日內會員也沒有向客服中心提出異議,則視同會員同意本公司採取之處理措施。
3. 信用卡資料保護:
請勿在公共場所(如網咖,機場或任何可上網的公共機器)使用信用卡線上刷卡儲值服務,以防止有心人利用木馬程式或鍵盤記錄程式或瀏覽器程式漏洞,竊取您的信用卡相關資料。
4. 會員在使用信用卡線上刷卡儲值的時候,一旦上線點選使用後,即表示會員以經確認進行「信用卡線上刷卡儲值服務」;儲值入會員所選擇之帳號的點數,本公司將無法轉讓給第三人(包括同一人擁有多組帳號之情形)。

三十、ATM轉帳繳費之正確無誤之確認:
1.會員在使用ATM轉帳繳費的時候,請確認自己的繳費帳號資料正確無誤,同時儘量避免輸入錯誤,轉帳至其他人的會員帳號。依據金融機構的作業處理規定,當會員轉帳繳費帳號輸入錯誤,以至款項匯入他人銀行帳戶內時,銀行與商家均不負擔追回或賠償的責任,須要會員自行與對方聯繫並追回該筆金錢。本公司僅將依法配合檢,警單位或法院的作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協助辦理。再次提醒您,本公司所核發給會員的轉帳帳號是唯一且無連號情形,所以請務必小心操作。
2.會員在使用ATM轉帳繳費的時候,一旦線上點選使用後,即表示會員以經確認進行「ATM轉帳付費儲值服務」;儲值入會員所選擇之帳號的點數,本公司將無法轉讓給第三人(包括同一人擁有多組帳號之情形。

三十一、合約之變更: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合約或相關規範,遊戲規則之權利,並在未來如有任何修改時,本公司將於遊戲平台首頁及各遊戲首頁公告之,並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或公告方式通知會員。 本公司未依前項規定進行公告及公告通知者,其合約之變更無效。 會員於第一項通知到達後十五日內: 如會員未為反對之表示並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會員已同意並接受本公司合約變更之內容。 會員為反對之表事者,視為會員對本公司終止本合約之通知。

三十二、本公司保留權利:
本公司保有增加,更新或停止本服務之任一線上遊戲營運之權利,並依三十一條合約之變更方式通知會員,會員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三十三、各別條款之效力:
本同意書所定之任何會員條款之全部或一部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三十四、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合約與相關遊戲管理規範,遊戲規則之解釋及適用,以及會員因使用本服務而與本公司間所產生之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因本合約所產生糾紛,若有訴訟必要,雙方合意以台灣板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前項約定不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或民事訴訟法第四三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三十五、宣導事項:
長時間進行遊戲有害身心健康,請注意線上遊戲僅供娛樂,適度可以抒解壓力,達到娛樂效果,但過度沉迷,則可能影響您現實的生活。

三十六、本公司Facebook權限之使用:
1. 若欲使用Facebook進行帳號登入,連結Facebook確認應用程式授權後,將索取FacebookID資訊以用於資料驗證。(相關資料僅於登入驗證資料時使用)
2. 若欲中止Facebook權限、資訊之授予,可於個人Facebook相關應用程式授權頁進行移除。
3. 若欲刪除數據(包含帳戶中角色、遊戲貨幣、任何相關道具......等),可透過粉絲團聯繫官方客服人員,並同意帳戶中止切結書,以及提供相關帳戶證明用於證實為帳戶持有人,後續將由客服人員聯繫相關單位協助處理,並後續通知。
4. 或登入後到 "會員中心" 頁面進行移除關聯遊戲

三十七、本公司應於遊戲平台上提供本遊戲相關資訊,並定期更新。
✽本合約於2014年8月6日(以實際公告日為準)生效,本合約之適用概不溯及既往。
✽本合約於2021年8月5日(以實際公告日為準)修正。